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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邀胥家山律师:三级律师、中华律师协会会员、中国法学会成员、仲裁员。从事律师行业17年,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,成功代理劳动争议、交通事故、刑事辩护、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...

 

文章来源:南京律师网 | 更新时间:2025/4/10 11:50:04 | 阅读次数:77

特殊原因向工厂辞工,不批怎么办?

您好,如果您因特殊原因需要辞职但工厂不批准,您可以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,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。这意味着,只要您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了工厂,无论工厂是否同意,您的劳动合同都将在三十天后解除。这是法律赋予您的权利,工厂无权拒绝。如果工厂对此有异议,您可以寻求劳动仲裁机构的帮助,他们会依法保护您的合法权益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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