特邀胥家山律师:三级律师、中华律师协会会员、中国法学会成员、仲裁员。从事律师行业17年,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,成功代理劳动争议、交通事故、刑事辩护、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...
文章来源:南京律师网 | 更新时间:2025/4/30 15:18:50 | 阅读次数:27
劳动关系争议确实可以通过调解方式结案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第三条强调,解决劳动争议时应遵循合法、公正、及时原则,并着重调解,保护当事人权益。调解作为一种灵活、高效的纠纷解决机制,有助于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。因此,在劳动关系中发生争议时,双方可以选择通过调解达成和解,从而避免繁琐的法律程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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